可加性

可加性是指对于某种变换来说,特定的“加法”和该变换的顺序可颠倒而不影响结果,这样一种性质。

例如对于两个实数 x 和 y,我们可以先执行加法 x+y、后把结果乘以二;也可以先各自乘以二然后再相加,满足分配律。那么我们说变换“乘以二”具有可加性。


定义

一个函数 f:AB,其定义域 A 和陪域 B 上分别定义了某种加法 +A+B。若该函数满足:对于任意 x,yA,有 f(x+Ay)=f(x)+Bf(y)。则称 f 对于 +A+B 满足可加性。在上下文对于 +A+B 都很明确的情况下,通常简称为 f 满足可加性,亦称 f 为可加函数。

若上述函数 f 满足:对于任意有限集 {xi|xiA,i=1n},有 f(k=1nxi)=k=1nf(xi),则称 f 满足有限可加性。

若上述函数 f 满足:对于任意可列集 {xi|xiA,i=1},有 f(k=1xi)=k=1f(xi),则称 f 满足可列可加性。


示例

abf(x)dx+bcf(x)dx=acf(x)dx

——积分区间是可加的。

  1. 对于任意 A,BS,有
f(AB)=f(A)+f(B)

则称 f 为可加的。

  1. 对于任意 AiS, i=1n,有
f(i=1nAi)=i=1nf(Ai)

则称 f 为有限可加的。

  1. 对于任意 AiS, i=1,有
f(i=1Ai)=i=1f(Ai)

则称 f 为可列可加的。